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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7/19 15: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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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

今年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30号)》及省商务厅印发的“全省商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拟6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散装水泥“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曝光,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安全素养,着力营造行业企业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内容

(一)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组织行业企业,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结合“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破难攻坚,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及除险保安全域全量全程全覆盖,不断擦亮安全底色。

2.扎实推进实施调查研究。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对照“八个注重、八个不搞”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面对面听取企业的需求,围绕8个重点领域和2项整治任务,尤其是针对当前本质安全水平不高、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秉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研究提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工作措施,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实效的调研成果。

(二)以“媒体宣传”为推手,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移动端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专题专栏,借助行业媒体平台,深刻检视大排查大整治与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以“素质提升”为靶向,推动宣传活动见行见效。

推动自查自纠工作走深走实。指导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推动企业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散装水泥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后,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充分展示“两个先行”新征程中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工作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队伍风貌。同步开展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宣传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印发《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安全驾驶常识》《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五条纪律》,组织开展散装水泥行业企业专用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主题演讲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20日前)。专题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属地检查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属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化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深入企业进行检查。

(三)精准督查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的长效机制,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省市县三级联合督查,深入行业企业开展精准督查。

省散装中心将分三组分阶段开展督查:

第一组宁波市、舟山市台州市及所属县(市、区);

第二组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温州市及所属县(市、区);

第三组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杭州市及所属县(市、区)。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全面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系统梳理、固化提升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积极推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汇总上报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陈晓华

  话:88857239 13758139800

电子邮箱:980720987@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排查内容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20235月16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排查内容

 

1.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

是否开展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

辖区驾驶员档案是否完整,并纳入全省专用车辆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

对每月列入《安全监管情况通报》的重点企业是否明确整改时间、查明安全管理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管理措施;

对使用未经培训驾驶专用车辆的违法行为是否予以纠正;

专用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及主动安全防御设备;

是否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相应处罚工作。

2.车属企业

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责任落实、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是否到位;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体系、监管督查、岗位和人员职责制度等;

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专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主动安全防御设备等安全设施运行是否良好;

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省散装中心《月度监管情况通报》整改要求驾驶员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对自查中发现问题是否立行立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各企业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最迟在6月30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隐患不及时整改,迟早会变成后患;

全员对隐患麻木,迟早会变成事故。

预防是安全之基,细节是安全之本;

提前防范免灾难,全员动员保安全。

瞬间失误终身苦,时刻预防并不难;

坚持不懈保安全,现场作业须纠偏。

安全优先需铭记,危险意识刻心里;

麻痹之时易出事,动态隐患动态识;

纵容违章是犯罪,安全没有节假日。

每人都是隐患点,人人都应讲安全;

安全需要人人管,全员安全才心安。

安全是积德行善,事故害人又害己;

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绝对的危险。

安全想到就做到,做到就要做得好;

推诿责任留后患,发生事故无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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