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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政企协同全力推进混凝土行业清污混排整改销号
发布时间:2023/7/19 15: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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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嘉兴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散装水泥发展工作交出了优异的答卷,全市水泥散装率、专用车辆安全、绿色生产等行业发展与管理均实现了历史最优。但对照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不足。如,启动于2016年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全封闭、内循环、零排放”改造,混凝土行业环境问题明显改观。但对照当前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和专家提出的预拌混凝土行业应实现“清污分流”要求,环境改造不彻底的问题仍存在,并被列入2021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七张问题清单”。我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力推进整改销号的同时,开展全行业“举一反三”整改,到2022年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均通过了由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组织的整改销号验收,行业全面实现“清污分流”,绿色发展再上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清污混排问题整改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嘉兴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领办市领导,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带队专题赴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二是强化政治站位。召开全市混凝土行业“清污混排”整改动员会,督促各地整改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到2022年12月31日,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实现清污分流,工业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回用,杜绝暴雨期间企业污水溢排,按时实现整改销号。

二、政企协同全力推进混凝土企业问题整改

(一)探索整改标准,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探索路径明确标准。主动开展调研,多次召开行业专家和环保专家研讨会,探索“清污分流”整改方式和标准,并印发了《关于明确省委“七张问题清单”预拌混凝土行业整改验收标准的通知》。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时效。建立由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污混排”问题整改的指导与监管工作,排定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改任务时间节点。三是全面推进落实责任。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在海宁市混凝土企业召开全市混凝土行业整改推进工作现场会,督促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属地责任,抓好企业整改,并落实市级部门指导、县(市、区)统筹组织(专家评审)、镇(街道)抓落实、企业为整改主体的责任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

(二)全面务实推进,高效落实整改工作

一是专业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市、区)职能部门摸清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清污混排”问题现状,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编制整改方案,督促每个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设计,制定符合“清污分流”要求的整改方案。二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启动以海盐县沈荡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先行整改对象,主动对接省环科院,委托进行整改设计,探索整改路子,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在海宁、嘉善等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面推开。三是严格对标高效整改。根据整改验收标准,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企业问题清单,紧盯各企业短板弱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实现“清污分流,工业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回用和暴雨期间防污水溢排”整改目标。

(三)全程落实监管,高标准实现闭环管理

一是加强整改指导。一方面督促各地组织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向整改示范企业学习取经,消化吸收,各县(市、区)均组织属地预拌混凝土企业赴海盐、海宁试点整改企业学习取经;另一方面,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及市委督查专员先后10余次赴各地开展整改督导检查,防止“走过场”。二是推进全面整改。在形成“清污分流”整改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企业固废处置、危废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摸排和整改,确保企业整改工作改彻底、改到位。三是落实长效管理。一方面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定人定岗,明确各类人员“清污分流”管理职责,倒逼企业实现整改和日常管理闭环,落实长效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市、县(市、区)日常监管,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

三、整改成效和经验

(一)实现清污分流泾渭分明。一是每个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在厂区显要位置设置有雨污分流管网图。二是通过屋顶雨水分流措施,减少了一部分雨水直接进入厂区废水系统。三是建立搅拌楼冲洗污水、搅拌楼周边冲洗以及洗车污水、试验室污水等生产污水就地集中收集入池及污水流经管路系统,实现了生产污水与场地污水分离,解决了生产污水与地面污水混排问题。四是建立了生产污水就地收集回用和污水池覆盖措施,有效解决了下雨天生产污水满溢问题。五是建立了场地初期雨水(应急)池和干净雨水达标外排口,在暴雨季节,根据雨量情况及时启动干净雨水外排行动,解决了场地污水与生产污水外溢等污染环境的风险。

(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得到增强。通过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污混排”问题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道)进一步增强了“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思想认识,建立完善了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检查的工作机制。

(三)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通过整改落实,提升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完善了清洁生产责任包干和定期巡查等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提高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四)各县(市、区)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啄木鸟”巡查机制。建立“环保+安全”专家小队,提高了问题发现能力和督促整改力度。

下一步,嘉兴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建设厅、经信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推动预拌混凝土企业从重清洁生产设施改造向重视清洁生产全过程管理提升转变,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管理水平,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向更高层次的绿色低碳发展。

作者:嘉兴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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